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力度

时间:2024-05-07 15:24:33来源:思钊快讯网作者:综合

  全国人大代表、多名代表对涉度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今年在全国两会上提的建议一条建议上了“热搜”:将刑法中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低为13周岁。

  近年来,强化每一起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的罪未治力出现,都曾引发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成年否需要降低的争论。热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背后是人教公众对于近年恶性犯罪低龄化、涉罪未成年人未得到法律较重惩处甚至被“一放了之”的育矫关切。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真的多名代表对涉度管用吗

  肖胜方认为,从刑法意义上讲,建议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强化主要因素是人主观意识上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即意识和意志因素,罪未治力而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成年提高有赖于生理和心理状况的成熟。

  他表示,人教14周岁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育矫确定,对于20世纪70年代中国儿童发育状况也许是多名代表对涉度适合的,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儿童营养结构改善,儿童生理和心理更加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有较大提高。

  “降低到13周岁,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进程。”肖胜方认为,13周岁的少年基本完成小学教育,就读初中,已具备相当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已能够理解其实施行为的性质和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相关负责人在两会前夕表示,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否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我国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处置作了相应制度安排,规定对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不能“一关了之”,但也不能“一放了之”,在必要的时候,应由政府收容教养。

相关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