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公告

时间:2024-04-29 12:40:32来源:思钊快讯网作者:知识
转自:外贸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原油、商务成品油、部关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于增油燃营贸易进现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300万吨,发年非国有关申领条件按照商务部令2023年第4号(《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成品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执行。料油

口允

责任编辑:赵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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